关于转发《加强余杭区建设工程现场管理人员考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7 14:03:22浏览量:832次


各有关单位:


余杭区建设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实际到岗率考勤制度自 2018年 2 月正式施行以来,对构建我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完善工程实名制管理,维护市场规范有序,促进工地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保障企业良性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行政区划调整后,为了加强我区建设工程现场人员管理,结合杭州市智慧工地实名制考勤管理办法,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考勤范围

余杭区行政范围内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项目。

二、考勤对象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驻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具体包括:项目经理、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及项目总监,建设单位认为有必要的,也可对专业监理工程师(需持有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者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进行考勤,其中安全员需先向余杭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登记加锁。房建面积 3000 平方米以下,市政工程单个合同300 万元以下的项目,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仅考勤项目经理和总监(注: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已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且按规定录入余杭区建筑业数字化综合管理平台)。

三、考勤办理

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及时填写《余杭区建筑业数字化综合管理平台现场管理人员影像识别考勤系统项目及人员信息登记表》,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三方确认盖公章后,报送至余杭区建筑业服务中心。经余杭区建筑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确认并生成项目考勤点后,企业需及时安装考勤设备并下载考勤数据包。施工许可发证之日起 25 天内未落实以上考勤工作的企业,我局将予以 5 天内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将予以信用惩戒(注:以上时间皆为自然日)。

四、考勤规则
1.根据项目实际进度,考勤起止时间原则上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施工现场每日考勤时间段为上午 06:00-11:00,下午 13:00-20:00,现场管理人员应在两个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考勤,一天考勤两次(上午一次、下午一次),考勤管理系统将自动识别有效的考勤次数。每人每月有效考勤次数应不少于 40 次。
2.已录入考勤系统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确因有关情形(参照杭建市发〔2018〕580 号、杭建市发〔2019〕5 号文件第十七条规定之情形)需要更换人员的,必须办理书面更换手续。更换后的人员执业资格专业须与原人员执业资格专业一致,执业资格等级、个人工程业绩、所在企业缴纳社保年限不得低于原人员的相关情况(若现场管理人员无执业资格证书、个人工程业绩的,则对此两项内容不做要求,但其所在企业缴纳社保年限不得低于原人员的所在企业缴纳社保年限)。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安全员办理书面更换手续,需持建设单位同意更换证明、更换原因证明材料,原人员及更换后人员任职文件、授权书、承诺书、执业资格证书、社保缴纳证明、个人工程业绩证明等材料到区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人员变更登记,登记手续办结后,将《余杭区建设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变更申请表》报送至区建筑业服务中心办理人员考勤变更;质量员、施工员、资料员需持上述资料直接到区建筑业服务中心办理人员考勤变更。人员考勤变更后,我局将对原人员及变更后人员实施加锁,并对相应企业予以信用惩戒。
3.在建项目因故中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向区建筑业服务中心备案,内容包括中止施工时间、原因,预计复工时间,建设单位证明等,并提交暂停考勤申请。项目复工时,应当及时向区建筑业服务中心报告,同时恢复考勤。

4.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的,应当于 30 日内将《余杭区建设工程竣工终止考勤申请表》提交至区建筑业服务中心申请终止考勤。

五、考核办法
余杭区建筑业服务中心负责考勤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人员考勤到岗率以完整月份为单位由考勤管理系统自动进行统计,完整月份是指每月的第一天至最后一天。统计结果以项目为单位,对施工、监理企业分别进行综合考勤率排名,综合考勤率是指该项目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纳入考勤的所有现场管理人员实际出勤到岗次数除以应出勤到岗次数。每个月份月初将在余杭区建筑市场信用网公示上个月份的考勤率及排名,对公示结果有疑议的企业或个人可以在公示期内向余杭区建筑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诉。具体如下:
1.对每个完整季度综合考勤率排名前 10%的企业,我局将予以通报表扬,并在项目的创优夺杯方面给予一定加分(注:完整季度是指每年的 1 月-3 月、4 月-6 月、7 月-9 月和 10 月-12 月)。

2.对每个月份综合考勤率不足 70%的项目或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考勤率不足 70%的项目所对应的个人及企业,我局将予以信用惩戒并通报批评。

六、其他
本通知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届时《关于对余杭区建设工程现场管理人员考勤规则进行修改的通知》(余建〔2019〕214 号)自行废止。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余杭区建筑业服务中心所有。

联系方式:

余杭区建筑业服务中心:0571-88729590
杭州睿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0571-85021794,18969945935
余杭建设工程考勤管理 QQ 群:706665275,614186943

附件:

1.余杭区建筑业数字化综合管理平台现场管理人员影像识别考勤系统项目及人员信息登记表

2.余杭区建设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变更申请表
3.余杭区建设工程竣工终止考勤申请表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 年 3 月 28 日


点击下载原件及附件:余建〔2022〕3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