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工伤、保安全”——学会举办余杭区工程建设项目工伤防范和处理的培训活动

发布日期:2023-06-30 16:14:58浏览量:741次


为了进一步提升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工作及工伤预防意识,发挥工伤保险积极功能,有效促进建筑企业安全生产。6月30日,学会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公司的委托,在未来科技城云鲤悦酒店二楼会议室举办余杭区工程建设项目工伤防范和处理的培训活动。

培训活动由人保余杭支公司经理袁益科主持,邀请了金牌讲师赵志翔进行授课。参加本次活动的有区内施工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监理单位企业安全负责人;区内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共计100余人。

  赵志翔老师按四部分课程进行授课。一、了解掌握工伤管理基础知识:认定工伤事故的四个要素有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事故伤害。视同认定工伤事故的四个要素有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48小时之内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不受理工伤认定的几种情形有劳动者已退休或超过法定就业年龄;劳务关系;劳动者超过申请时效;用人单位主体不合法;劳动关系确认不明;童工。二、注意重视夯实工伤管理六基础:实施源头管理把好作业人员进场关;承包协议中约定工伤费用承担比例;做好工伤参保及作业人员名单录入;作业人员进场要做好三级安全教育;每个工人必须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了解掌握项目所在地工伤处理规定。三、注意防范工伤事故处理中的十大通病:不重视工伤保险,项目开工长时间未办理工伤保险;不了解工伤保险规则,导致有保险但失去理赔资格;作业人员进场后数天也没有及时录入保险投保名单;不了解当天为工人投保发生工伤必须在24小时生效;发生工伤事故没有及时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备;工伤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在30天以内上报工伤认定;发生工伤事故没有将伤者送医保定点医院无法理赔;没有及时收集伤者病历证书医药费发票等相关资料;伤者出院后没有跟踪也没有及时办理工伤伤残鉴定;支付伤者赔偿费用没有注明一次性工伤赔偿费用。四、工伤事故标准化处理实战案例。

培训课上,赵志翔老师通过生动、翔实的案例,深入浅出的讲解,与现场学员进行了有效互动,系统性地讲解了工伤预防、工伤申请、待遇赔付、劳动纠纷处理等相关知识,提醒学员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预防工伤及做好职业防护的重要性。

“今天参加工程建设项目工伤防范和处理的培训活动很实用,有工伤理论知识的讲解,也有实际操作案例的解析,课后还进行了互动讨论,满满的干货,让我们学到了真东西。”课后学员纷纷表示。